計畫介紹
本校於2000年加入諾貝爾獎得主李政道教授設立之䇹政基金會,2001年開始辦理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統稱)。目前有䇹政項目(合作學校為北京大學、復旦大學、蘭州大學、蘇州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與兩岸清華項目(合作學校為北京清華大學)。學生於暑假期間前往合作校進行約為5-7週之專題交流生活,並於返台後提交研究報告,與配合參與年會等工作。
透過 5–7 週的暑期停留,走入研究現場、體驗真正的科學研究,了解研究流程、培養研究能力為核心宗旨。重視學習過程,不強求成果。
有關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之辦理流程,茲說明如下:
1. 本校行政作業時間:配合每年辦公日曆調整,以網頁公告與電郵通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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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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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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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提交申請(→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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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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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交件至全球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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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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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錄取分發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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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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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發學校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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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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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說明會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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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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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前往分發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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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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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心得與專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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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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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對象與項目名額:對某研究主題已有興趣之本校大二、大三在學學生,希望利用姊妹校資源深入研究。本計畫旨在強化兩岸青年學術交流,僅接受台灣學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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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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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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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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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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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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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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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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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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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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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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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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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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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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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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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各校每年皆可能調整接收學生情形。
3. 申請流程(學生→系→院→全球處)
(1)申請人需留意各學系自訂之收件截止時間;經全校決審會議後,分發結果將公告學院及申請人,並通知參加錄取說明會。
(1)申請人需留意各學系自訂之收件截止時間;經全校決審會議後,分發結果將公告學院及申請人,並通知參加錄取說明會。
(2)獲分發學生按照承辦人通知,準備分發學校所要求之資訊(例如:自行接洽指導教授、確認暑期專題研究題目、台胞證號、證件照等),並於時限內將申請資訊自行送達/寄達承辦人處,承辦人統一提名至各交流學校。
4.交流結束返台後
(1)按規定格式繳交心得及專題報告;簽名獎學金。
(2)配合校內宣傳活動,如說明會經驗分享、暑期接待陸生等。
實施辦法
★ 國立清華大學選送兩岸暑期學術交流實施辦法
獎學金
1. 完成國立清華大學與姊妹校所定兩岸暑期專題交流項目義務與規定者。
2.由本校主理核發流程,獲分發學生無須另提出申請。
2.由本校主理核發流程,獲分發學生無須另提出申請。
3.獎學金發放視當年度經費為準。
兩岸暑期專題交流經驗分享
2024䇹政年會主彙報代表 原子科學院學士班 郭瑞晴
2024䇹政年會主彙報代表 原子科學院學士班 郭瑞晴
業務承辦人
全球學術合作組 李小姐 (03-5162470,e-mail:hc.lee@mx.nth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