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告

本校於2000年加入諾貝爾獎得主李政道教授設立之䇹政基金會,2001年開始辦理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統稱)。目前有䇹政項目(合作學校為北京大學、復旦大學、蘭州大學、蘇州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與兩岸清華項目(合作學校為北京清華大學)。學生於暑假期間前往合作校進行約為5-7週之專題交流生活,並於返台後提交研究報告,與配合參與年會等工作。

有關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之辦理流程,茲說明如下:

1. 行政作業時間(本校):配合每年辦公日曆,以網頁公告與電郵通知為主。
事項
參考日程
學生提交申請(→系→院)
1月- 2月
學院交件至全球處截止
3
公告錄取分發學校
4月中下旬
各分發學校申請作業
5月- 6月
行前說明會日程
5
出發前往分發學校
6月- 7月
繳交心得與專題報告
9月5日

2. 行政作業(大陸各校):每年度皆可能調整接收學生情形。獲分發學生須自行徵求交流校教授同意指導專題。接待校可協助媒合指導教師,並安排住宿(費用/免費用);參訪行程以各校安排為主。

3. 對象與項目名額:限本校大二、大三在學學生

學校
名額
北京大學
8
復旦大學
8
蘭州大學
8
蘇州大學
8
上海交通大學
8
北京清華大學
5

 

4. 申請程序(學生):
(1)學生所提交之申請需經系
與學院推薦後送件至全球處,申請人需留意各系/學院自訂之初審時間;經全校複審會議後,分發結果將公告學院及申請同學,並通知參加錄取說明會。未有台胞證號的同學請儘早申請。
(2)交流前:
i. 錄取者按錄取學校重新審視先前提出的專題計畫,重新確認暑期專題研究方向,於規定時間內提交,俾利統一送件至各交流學校。
ii.提供相關資料,辦理境外保險(團體意外險);交流期間其他配合事項,如攜帶本校文宣、學校師長前往各校訪視之接待等。
(3)交流後:
i. 返校按規定繳交交流心得及專題報告;領取獎學金。
ii.配合校內宣傳活動,如展覽攤位解說、活動說明會經驗分享、暑期接待陸生等。 
 

申請資訊


★ 國立清華大學選送兩岸暑期學術交流實施辦法

業務承辦人
全球學術合作組 李小姐 (03-5162470,e-mail:hc.lee@mx.nthu.edu.tw)

申請所需文件

* 申請表
* 個人撰述及專題計畫(不超過3頁A4紙)
* 歷年成績單 (需含累計排名)
* 教授推薦信 (1封)
注意成績GPA 3.2以下但3.0以上者,須加附社團或活動主辦推薦函一封
 

 
獎學金
兩岸暑期專題交流獎學金
1. 完成國立清華大學與姊妹校所定兩岸暑期專題交流項目義務與規定者。
2.
獎學金發放視當年度經費為準。
 

兩岸暑期專題交流經驗分享
Q & A 分享

工學院學士班-鄧韋辰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