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告


本校自2000年加入諾貝爾獎得主李政道教授設立之䇹政基金會,2001年即開始辦理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統稱),目前合作學校共12所,除最早啟動的䇹政項目(合作學校包括北京大學、復旦大學、蘭州大學、蘇州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5校)外,另亦擴展出其他項目,包括兩岸清華項目(合作學校為北京清華大學)、吳大猷項目(合作學校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浙江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5校)、其他項目(合作學校有山東大學、雲南師範大學)等。


有關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之辦理流程,茲說明如下:

1. 行政作業時間:請以網頁最新公告為主。

2. 行政作業(大陸各校):各校協助本校學生安排指導教師及住宿,參訪行程以各校安排為主。

3. 申請程序(學生):
(1) 公告申請截止時間為系所完成送件日,本交流項目需經系所推薦送件,申請人需留意各系所自訂之初審時間,請送件至所屬系所單位審核;經全校複審會議後,錄取結果將公告系所及申請同學,並通知參加錄取說明會。未有台胞證號的同學請儘早申請。

 

(2) 交流前:
i. 錄取者按錄取學校重新審視先前提出的專題計畫,重新確認暑期專題研究方向,於規定時間內提交,俾利統一送件至各交流學校。
ii.提供相關資料,辦理境外保險(團體意外險);交流期間其他配合事項,如攜帶本校文宣、學校師長前往各校訪視之接待等。

 

(3) 交流後:
i. 返校按規定繳交交流心得及專題報告;領取獎學金(按每年預算而定)。
ii.配合校內宣傳活動,如展覽攤位解說、活動說明會經驗分享、暑期接待陸生等。 


申請資訊


★ 國立清華大學選送兩岸暑期學術交流實施辦法

業務承辦人
全球學術合作組 李小姐 (03-5162470,e-mail:hc.lee@mx.nthu.edu.tw)

申請所需文件

* 申請表
* 個人撰述及專題計畫(不超過3頁A4紙)
* 歷年成績單 (需含累計排名)
* 教授推薦信 (1封)
注意成績GPA 3.2以下但3.0以上者,須加附社團或活動主辦推薦函一封
 

 
獎學金
兩岸暑期專題交流獎學金
限本校大二、大三在學學生,並完成兩岸暑期專題交流 ( 䇹政學者、吳大猷學者 ..) 項目者。
獎學金發放視當年度經費為準。

 

兩岸暑期專題交流經驗分享
Q & A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