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告
本校於2000年加入諾貝爾獎得主李政道教授設立之䇹政基金會,2001年開始辦理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統稱)。目前有䇹政項目(合作學校為北京大學、復旦大學、蘭州大學、蘇州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與兩岸清華項目(合作學校為北京清華大學)。學生於暑假期間前往合作校進行約為5-7週之專題交流生活,並於返台後提交研究報告,與配合參與年會等工作。
有關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之辦理流程,茲說明如下:
1. 行政作業時間(本校):配合每年辦公日曆,以網頁公告與電郵通知為主。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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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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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提交申請(→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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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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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交件至全球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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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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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錄取分發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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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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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發學校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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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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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說明會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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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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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前往分發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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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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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心得與專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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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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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政作業(大陸各校):每年度皆可能調整接收學生情形。獲分發學生須自行徵求交流校教授同意指導專題。接待校可協助媒合指導教師,並安排住宿(費用/免費用);參訪行程以各校安排為主。
3. 對象與項目名額:限本校大二、大三在學學生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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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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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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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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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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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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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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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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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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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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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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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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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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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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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請程序(學生):
(1)學生所提交之申請需經系與學院推薦後送件至全球處,申請人需留意各系/學院自訂之初審時間;經全校複審會議後,分發結果將公告學院及申請同學,並通知參加錄取說明會。未有台胞證號的同學請儘早申請。
(1)學生所提交之申請需經系與學院推薦後送件至全球處,申請人需留意各系/學院自訂之初審時間;經全校複審會議後,分發結果將公告學院及申請同學,並通知參加錄取說明會。未有台胞證號的同學請儘早申請。
(2)交流前:
i. 錄取者按錄取學校重新審視先前提出的專題計畫,重新確認暑期專題研究方向,於規定時間內提交,俾利統一送件至各交流學校。
ii.提供相關資料,辦理境外保險(團體意外險);交流期間其他配合事項,如攜帶本校文宣、學校師長前往各校訪視之接待等。
i. 錄取者按錄取學校重新審視先前提出的專題計畫,重新確認暑期專題研究方向,於規定時間內提交,俾利統一送件至各交流學校。
ii.提供相關資料,辦理境外保險(團體意外險);交流期間其他配合事項,如攜帶本校文宣、學校師長前往各校訪視之接待等。
(3)交流後:
i. 返校按規定繳交交流心得及專題報告;領取獎學金。
ii.配合校內宣傳活動,如展覽攤位解說、活動說明會經驗分享、暑期接待陸生等。
i. 返校按規定繳交交流心得及專題報告;領取獎學金。
ii.配合校內宣傳活動,如展覽攤位解說、活動說明會經驗分享、暑期接待陸生等。
申請資訊
★ 國立清華大學選送兩岸暑期學術交流實施辦法
業務承辦人
全球學術合作組 李小姐 (03-5162470,e-mail:hc.lee@mx.nthu.edu.tw)
申請所需文件
* 申請表
* 個人撰述及專題計畫(不超過3頁A4紙)
* 歷年成績單 (需含累計排名)
* 教授推薦信 (1封)
注意成績GPA 3.2以下但3.0以上者,須加附社團或活動主辦推薦函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