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格
僅受理合作學校推薦學生之申請,有關合作名額 (含互惠生、自費生)、申請條件、申請程序、甄選時間等問題,請逕洽各校國際交流合作處、港澳台辦公室、教務處等單位。
2. 時程:以下時段供參,正確時程依當學期狀況微調。
每年春季學期受理申請件截止日為(前一年)10月30日,秋季學期受理申請件截止日為(當年)4月30日。
(1) 姊妹校推薦需於 4月15日/10月15日完成推薦,各校推薦學生需於4月30日/10月30日之前送交申請資料;
(2) 本校系所進行審查 (5月/ 11月);
(3) 7月中前/ 12月底前寄發錄取通知、赴台證、交換生手冊等相關文件。
3. 「短期非學位交換生」收費標準 (幣別 : 新台幣/ 元)
身分別 / 費用別 | 學雜費 (TWD) | 行政費 (TWD) | 住宿費 (TWD) | 網路費 (TW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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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協議互惠名額 | 免費 | 1,400 (含出入境赴台證) |
按住宿組規定, 研究生一律兩人房 |
按計中規定,每學期800 |
學校推薦自費名額 | 本科生 (按學院)約 46,100~53,200 研究生 (碩/博) 學雜費基數 (按學院) 26,000~33,000 + 學分費 (每學分2,100元) |
12,000 |
按住宿組規定, 四人房約8,000 兩人房約14,000 研究生一律兩人房 |
按計中規定,每學期800 |
非姊妹校或系所自行受理名額 | 按系所簽陳規定 | 按系所簽陳規定 | 按住宿組規定, 兩人房約14,000 研究生一律兩人房 |
按計中規定,每學期800 |
備註 1. 理學院、工學院、原子科學院、 生命科學院、電機資訊學院、 藝術學院、竹師教育學院機數(特殊教育學系、體育學系)本科生學雜費53200、研 |
4.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校承辦人陳小姐
(chencl@mx.nthu.edu.tw,電話+886-3-5715131 # 33372,傳真+886-3-5162467)
申請應備文件說明
申辦赴台簽證檔請務必按照電子檔案格式,以免事後補件耽誤申辦流程;如遇簽名欄位,可用電子簽名檔。
請以學校為單位回傳資料:
1. 本校交流申請表 (請存word檔,檔名為校名-申請人姓名- application)
2. 個人撰述及學習計畫 (請存pdf檔,檔名為校名-申請人姓名- curriculum)
3. 成績單(請存pdf檔,檔名為校名-申請人姓名- transcript)
4. 赴台證申請表 (請存word檔,檔名為校名-申請人姓名-immigration)
5. 三個月內開具之在學證明 (請彩色掃描,請存jpg檔,檔名為校名-申請人姓名- certificate)
6. 身分證正反面 (請彩色掃描,請存jpg檔,檔名為校名-申請人姓名-id)
7. 照片(請按赴台證要求格式,請存jpg檔,檔名為校名-申請人姓名-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