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境外學生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入境

境外學生務必遵守我國動植物防疫檢疫相關規定,切勿攜帶任何動植物、及其產品或加工品入境。
 
違法輸入動植物或其產品,依《動植物防疫檢疫法》第 34 條規定,得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檢疫規定及禁止攜帶物品資訊,可參考行政院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網站(https://www.aphia.gov.tw/)。

檢附宣導資料共2件,請貴校透過電子郵件、官網公告、社群媒體或新生手冊等多元管道向境外學生宣導,協助杜絕違法輸入檢疫物,共同維護國家農業與生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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