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醫療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
- 成為本校學生後,所有學生都必須投保學生平安保險(費用由學生自付),相關理賠與規定如下(https://sa.site.nthu.edu.tw/p/404-1480-164599.php?Lang=zh-tw)
- 依衛生福利部112年11月24日公告,自113年2月1日起生效,持事由為「陸生就學」之入出境許可證入臺之陸生,應依法參加全民健康保
凡在臺居留滿6個月之日起投保(指在臺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期間僅出境1次且未逾30日,出境天數扣除後併計實際居住期間達6個月),
或告日前已來臺且符合前開規定之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得併入參加健保前應具備之6個月等待期間計算。
全民健保投保規定與計算方式詳見超連結 https://oga.site.nthu.edu.tw/var/file/524/1524/img/4765/348906657.pdf
3.未符合全民健康保險加保資格者
未符合全民健康保險加保資格者,依法需參加本校境外生團體醫療保險。實際收費依本校當年度境外生醫療保險合約收費,
每學期必須繳交醫療保險費為每月費用乘以6個月,上學期投保期為9月~2月,下學期投保期為3-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