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學與入台證件失效辦理程序

復學與入台證件失效辦理程序

1.請依學校復學手續辦理後。(在學學生證件失效者無需辦理此流程)

2.請提供以下電子檔資料才能協助辦理入台證

(1)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陸生就學專用)word檔。(點此下載)

(2)學校復學證明(需加蓋註冊組章,jpg檔)復學當學期繳費證明或繳費收據 證件失效者請提供在學證明。

(3)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正反面分開電子檔,jpg檔)

(4)個人照片電子檔(大小不要超過 512K)。

(5)委託學校代為辦理進入臺灣地區申請手續之委託書(需親自簽名回傳)。(點此下載)

(6)填妥個人基本資料表(excel檔,如附件)(點此下載)

(7)辦理單次入台證切結書(需親筆簽名)(點此下載)

(8) 單次入台証費用600元加辦證手續費

   以上所有圖檔(照片與身分證)大小不要超過 512K

  *所有資料請於入境前至少2星期前提供,以利入台証辦理

3.上述資料電子檔請寄至全球及招生服務組陳昭蓉(cjchen@mx.nthu.edu.tw)主旨請寫辦理單次入台證 

4.休學同學辦理單次入台證最快可入境時間為次一學期學期開始日

5.單入台證核發後會將寄至申請人電子信箱

6.抵台後請依規定於“自入境之翌日起,不得逾二個月至移民署換發多次入台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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