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7. 經本中心錄取之華語講師還有什麼工作內容、責任、義務?
本中心錄取之華語講師工作內容、責任與義務詳見雙方簽訂之《合作學校臺灣華語教育中心-國立清華大學計畫辦公室專題計畫約用人員契約書》及本校/本 中心與合作學校校方簽署之 MoU。相關契 約書未盡事宜,比照教育部「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 (民國 101 年 01 月 19 日修正)」辦理。
本中心錄取之華語講師工作內容、責任與義務詳見雙方簽訂之《合作學校臺灣華語教育中心-國立清華大學計畫辦公室專題計畫約用人員契約書》及本校/本 中心與合作學校校方簽署之 MoU。相關契 約書未盡事宜,比照教育部「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 (民國 101 年 01 月 19 日修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