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計畫】2026秋2027春出國交換計畫(不含陸港澳地區)開放申請

20262027春出國交換計畫(不含陸港澳地區)申請公告

  • 依據:依「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甄選辦法」及「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獎學金甄選辦法」辦理。
  • 申請時間:114 8 28日至 10 7 日下午 4:00 截止(各系所可能會預留彙整資料的時間,確切截止日期請參考各系所公告)。
  • 交換學生申請資格:
  • 本校在學學生: 學士班二()年級以上/碩士班一()年級以上/博士班一()年級以上,申請及出國期間皆必須為本校在學學生,身份(學位)一致。
  • 學業成績: 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平均達GPA3.20或班級前50%以上,欲申請獎學金者,平均GPA需達3.40或班級前20%以上。
  • 語言能力證明 (請繳交影本,不收正本): 具備TOEFL iBT79(不接受My Best Score)/IELTS6.0 (Academic)等以上條件或其他外語能力,如日語、法語、西班牙語、德語等(不接受TOEICGEPTGRE),請參考交換生甄選外語能力標準公告

**不接受列表以外其他語言檢定成績,包含Duolingo English Test、全民英檢等。(此語言檢定標準為校內標準,若國外姐妹校標準要求更高,需達國外姐妹校標準方可進行申請及選填志願。)

  • 交換生獎學金資訊:
  • 出國交換生獎學金:
  1. 申請者須為本校在學學生(在職專班及在職生不得申請)。
  2. 申請者須為大二以上在學學生,在校成績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達 GPA 3.40以上,或全班或系前 20%(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
  3. 具本校短期交換學生資格,出國交換(不含陸港澳地區)至少一學期且須修讀學分。
  • 獎學金類別及金額:
  1. 出國交換生獎學金(A 類:一般類別)
  1. 每名學生補助NT$15,000/月,最多補助5個月。
  2. 補助月數及名額將依審查委員會決議辦理。
  1. 出國交換生獎學金(B類:特定國家類別)
  1. 新南向國家及中南美洲國家:新南向國家包含:印尼、越南、汶萊、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不含新加坡);中南美洲國家包含:阿根廷、巴西、智利、哥斯大黎加、秘魯、墨西哥、厄瓜多爾。每名學生補助NT$30,000/月,最多補5個月。
  2. 以色列、土耳其、俄羅斯、蒙古、南非:每名學生補助NT$25,000/月,最多補助5個月。
  3. 補助月數及名額將依審查委員會決議辦理。
  • 獎學金名額有限(申請資格請詳閱獎學金辦法,不符資格者請勿勾選獎學金選項),建議同學選填志願以未獲補助之情況考量選填學校及交換期程;若未獲獎學金仍有意前往交換,請務必複選線上系統和申請文件之「若未獲獎學金願意自費」選項,不願意自費者無須勾選自費選項。
  • 申請文件說明

**配合校內成績排名作業時程及線上申請系統開放,申請者一律於922日至107日期間再繳交申請文件至所屬系所(依各系所自訂收件截止日)

  • 2026/2027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置於本處網頁交換計劃>海外交換計劃(去訪)>海外姊妹校交換申請資訊 >下載專區)
  • 歷年成績單正本:大學部須含班或系排名。碩一為大學部歷年成績單,博一生為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成績須包含113下學期在校成績,建議於1149月開學第3週後申請成績單)
  • 國外學習計畫(中文即可,選填2間學校需填寫2間修課計畫,選填10間須填寫10間修課計畫,同時須確認各間志願之交換期程,依此類推)
  • 兩年以內之有效語言能力證明。(2023101日後之語言能力證明,此為必備資料,缺件視為無效申請件)
  • 身份證正反面(外籍生/僑生為護照、陸生為入台證)影本。
  •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不限格式)
  • 助審資料。
  • 線上申請資料填寫並列印:https://oga-exchange.vm.nthu.edu.tw/outexchange/index/index/puid/11521 (出國交換生甄選系統)
  • 申請文件補充說明:
  • 中文歷年成績單:研究所一年級新生需繳交前一學位之成績單(含畢業排名)。
  • 語言能力證明依「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外語能力標準表」為準。若已參加檢定考試但尚未收到正式成績單,可先行列印網路成績暫代正式成績單。正式成績單影本,須於公告通過名單後之指定期限內補繳。
  • 南大校區同學請將百分制成績換算為等級制,可參考教務處註冊組的換算對照表(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
  • 選填志願說明:國立清華大學全球事務處網站所提供的「海外交換計畫姊妹校列表」僅供參考,實際接收情形仍須依據姊妹校當學期規範為準。因此,請務必查詢姊妹校國際事務處的交換計畫網頁,確認自身是否符合該校的語言及學業成績標準。同時,根據自身的專業背景(科系),選擇適合的學程或計畫,以避免在提名後於姊妹校審查階段被拒絕。一般而言,英語授課課程須具備達 B2以上的英語能力;若修習當地語言授課課程,則建議具備以下語言能力:日語N2(絕大多數學校)、德語B1(部分學校)、法語B1 以上。
  • 申請方式:
  • 第一階段 - 送申請資料
  1. 書面申請資料(表):至國立清華大學全球事務處交換計畫之「海外交換計畫(去訪)」網頁下載【國立清華大學20262027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以電腦繕打,勿手寫)。
  2. 線上申請資料(表):登入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甄試報名系統】(連結請參考海外交換計畫網頁)填寫申請資料(不含志願序)並按「送出」。完成後,將申請表以 A4 紙列印。
  3. 於申請截止日下午4:00前,將填寫列印的線上申請資料與書面申請資料繳交至所屬系所(逾期或缺件不予受理,亦不接受補件)。
  • 第二階段 - 志願選填

收到院排序通知後,第一次志願選填,於114113日至1110日下午4:00,再次登入【出國交換生甄試報名系統】,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最多可填寫 10 所志願)並按「送出」(無需印出紙本)。第二次志願選填,將於11月中旬寄信通知同學

  • 校內甄選審查標準及分發志願原則:
  • 審查標準:審查共分為系所審查、院級審查及校級審查,共三階段。審查委員將依據申請者的申請資料、學業成績等進行評比。
  • 志願分發標準:
  1. 分發將依志願順序進行。建議同學若第一志願選填熱門學校(選填人數達到或超過該校交換名額),後續志願應避免再次選填熱門學校,以降低落榜並進行二次分發的風險。
  2. 請特別注意:同學在線上選填志願並送出後,將無法更改志願順序。如志願序相同且多人選填同一學校,分發時將以評比成績優劣及領域平衡為主要考量,未能分發至該志願者,將自動列入次一志願進行分發程序。

https://oga.site.nthu.edu.tw/p/412-1524-18680.php?Lang=zh-tw

若秋季班名額或春季班名額為”0”或空白,表示無交換名額,各校申請門檻資訊請參閱各國外學校網站資訊。

  • 其他注意事項:
  • 本計畫採三階段審查(系所、學院、校級),各階段均由審查委員嚴格把關,最終公告通過名單及志願分發結果。若學生對結果提出異議,影響他人權益或校方作業,本處有權取消其交換資格。
  • 本次甄選之出國交換期間為:

2026年秋季班

2027年春季班

2026秋季班至 2027 春季班。

  • 本計畫僅為校內甄選,通過後學生將獲得本校提名至志願姊妹校之資格,並確認是否可獲獎學金補助。然而,無法保證最終取得國外學校的正式入學許可。學生須於本校全球事務處全球學術合作組承辦人完成提名後,依姊妹校要求提交相關審查文件,並待姊妹校完成審查及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方能確認交換資格。換言之,以「提名」為分界:提名前為本校審查階段,提名後則進入姊妹校審查階段。獲本校交換資格並不代表已獲姊妹校入學許可,姐妹校審查結果由該校決定。為此,請學生依主要相關專業領域審慎選填志願,並留意以下事項:
  1. 除須符合本校語言能力甄選門檻外,若姊妹校另有更高語言要求或第三外語規定,學生亦須符合該校標準,方可選填。
  2. 填寫每一志願前,請務必確認該校為您有意願前往之學校後再行填寫。若已確定僅欲申請特定一所學校,建議僅填寫該校為志願;分發結果將為「成功分發」或「落榜」。
  • 校內甄選通過後之作業。請通過校內甄選的學生至「海外交換計畫(去訪)」網頁下載專區下載下列文件:《交換學生同意聲明書》、《家長擔保同意書》及《獎學金切結書》(僅限獲獎學金者),填寫後於公告時間內繳交至全球學術合作組。如通過後欲放棄交換資格,請填寫 《放棄資格切結書》 並繳交。
  • 學期時程與畢業規劃提醒。國外學校學期與本校時程可能不盡相同(例如:日本秋季班於10月開學,交換一學年的學生約於隔年8月底返國,而大多數姊妹校成績單最快於9月中旬後提供)。應屆畢業生可能因需完成本校相關規定,並配合姊妹校成績公布時程,而面臨畢業延後之情形,此屬正常狀況。請學生務必確認姊妹校學期時程與自身未來規劃(如升學、畢業、就業)是否有所衝突,並審慎規劃相關事宜。碩士班同學應特別留意口試資格保留期限,詳情請參考註冊組「碩士生離校相關規定」。
  • 因應疫情發展,各國政府或姊妹校可能調整相關政策,如:臨時取消或終止2026秋季班與2027春季班交換計畫、改採線上授課等。上述皆屬疫情下常見情況,衍生之費用(如機票、簽證費等)需由學生自行負擔。故建議學生除規劃20262027春出國交換計畫外,亦應同時準備其他備案(如升學、畢業、學分修滿等)。此外,若學生因交換身分延畢,而交換原因消失(如計畫取消),該學期即須辦理畢業,無法再延後交換期程。
  • 相關問題可參考本計畫之【常見問題】,若仍有疑問欲當面詢問者請務必提前來信與承辦人確認討論時間。

本校海外姊妹校交換計畫業務承辦人及聯絡訊:

全球事務處全球學術合作組姜沛晴(E-mailpcchiang@mx.nthu.edu.tw電話:+886-3-571-5131, ext.33430

2026秋2027春出國交換生計畫說明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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