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交流】2025兩岸暑期專題交流開放申請
本校自2000年暑期加入諾貝爾獎得主李政道教授設立之䇹政基金會,2001年即開始辦理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統稱),除最早啟動的䇹政項目(合作學校包括北京大學、復旦大學、蘭州大學、蘇州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5校)外,另亦擴展出其他項目,包括兩岸清華項目(合作學校為北京清華大學)、吳大猷項目(合作學校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浙江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5校)、其他項目(合作學校有山東大學)等。
錄取者於暑期至交流校進行約5~7週專題研究與交流訪問,返校後需繳交專題報告和交流心得。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姊妹校接收台灣學生)
凡於本校就讀之大二與大三台灣在學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請:
1. 112學年度下學期及113學年度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20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30%者。
2. 112學年度下學期及113學年度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00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40%,社團活動表現優異,經活動主辦相關單位推薦者。
二、報名應繳文件
請依序排列,1式1份,於左上角以長尾夾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 申請表 (含紙本及線上表單)
- 成績證明(須含前兩學期成績並含平均成績與累計排名)
- 自傳及研習計畫書(A4紙不超過3頁,如有課外活動或特殊表現可一併陳述)
- 本校教師推薦函一封(若是社團活動表現優異申請者,須另附活動主辦相關單位推薦函,才符合申請資格認定)
三、申請流程 (系→院→全球處)
*注意:現階段僅為校內預選作業,接待校尚未公告確認今年暑期期程。去年與最新公告期程可隨時參考連結。
1. 初審:2025年2月21日起開放申請,申請者請至線上表單(由此連結)登錄申請資料,並於系辦訂定截止日前,備妥申請資料繳至系辦公室。
2. 複審:各系完成初審後,請於各學院截止日前回傳以進行複審。
3. 決審:各學院複審後,請於3月31日(一)17:00前,將總推薦名單與申請資料送全球學術合作組辦理決選。預計4月中旬公告分發學校。
四、注意事項 :
- 是否進行實質專題交流屆時依交流校決議而定,目前有部分交流校回覆暑期項目執行與否尚待該校內部討論,同學填寫志願學校時請審慎評估。各校接收概況一經通知將隨時更新。
- 各校交流時間不一,請欲參加同學確認可預留7-8月暑假時間並配合相關作業才進行報名。參加同學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是否可免暑期住宿費用以各交流校決議為準。
- 獲錄取分發後同學須自行聯繫交流校教授詢問指導意願,並回覆相關進度。
- 欲申請前往䇹政項目學校(北京大學、復旦大學、蘭州大學、蘇州大學、上海交通大學)進行專題者,返台後經各學院初審專題報告優良推薦者,即須參加校內簡報代表決選,經選出後即代表清華赴2025年䇹政年會(歷年皆於10或11月舉辦,2025年預計於北京大學辦理)發表專題簡報。經學院推薦但無正式原因不參加校內代表決選者,不予核給獎學金。
五、附件下載
參考資訊
業務承辦人 全球學術合作組 李小姐
E-mail:hc.lee@mx.nthu.edu.tw
Tel: 03-516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