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保險說明

僑生保險說明

僑生保險說明

初次來台念書的僑生入境後6個月投保僑生傷病醫療保險(簡稱僑保);

居留期限符合投保資格後即強制投保全民健康保險(簡稱健保);

倘若尚不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資格者,將持續加保國泰人壽保險(簡稱團保),

以確保就醫時得有傷病醫療保險支應部份醫療費用。

投保單位

持中華民國身分且在臺有直系親屬者,須依附在臺直系親屬保;

持居留證或持中華民國身分證且在臺無直系親屬者,學校代為投保。


【保險---快速查詢表】

項目 僑生醫療保險(僑保) 全民健保保險(健保) 國泰人壽保險(團保)
對象 第一次來台就讀尚未符合健保之僑生,前6個月可加入僑生醫療保險 僑生 尚未符合健保身份之僑生
費用(新台幣) 580元/6個月

清寒證明:每月自付413元。統一在學期初學雜費繳費單收取6個月健保費2,478元。

沒有清寒證明:每月自付826元。統一在學期初學雜費繳費單收取6個月健保費4,956元。

*實際費用將依政府公告為主

3000元/6個月
規定

1. 至健保特約診所、醫院就診,先自行繳費。

2. 準備下列文件到【綜合學務組】填寫理賠申請書。

(1)醫療診斷書(正本)

(2)醫療費用收據(影本可,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醫療單位章」)

(3)銀行(郵局)存摺影本(已知帳號者免附)

※同一疾病多次複診,可在最後一次看診時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把每次看診的日期註記在證明書上即可。

持健保卡就醫,需付掛號費和部分醫療費用

 

 

1. 至健保特約診所、醫院就診,先自行繳費。

2. 準備下列文件到【綜合學務組】填寫理賠申請書。

(1)醫療診斷書(正本)

(2)醫療費用收據(影本可,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醫療單位章」)

(3)銀行(郵局)存摺影本(已知帳號者免付)

※同一疾病多次複診,可在最後一次看診時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把每次看診的日期註記在證明書上即可。

 

僑務委員會補助清寒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費用  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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