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臺英大學聯盟計畫,由國立中山大學主辦年度計畫徵件事宜。為實現合作目標,教育部將透過補助學術合作計畫,進一步深化臺英雙方的交流與連結。本補助經費分成兩大項目:研究計畫及國際移動交流。有意申請者請依下列說明事項提出項目申請,由校內推薦至主辦校進行審查。
計畫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實施對象:臺英大學聯盟臺灣會員校專任教學研究人員及在學學生為限。每件計畫應由至少1所TUKUC臺灣學校成員,以及至少1所TUKUC英國學校參與。英國合作學校必須為以下盟校之一:
壹、研究計畫
(一)徵件主題
(二)申請流程
1.參考簡章說明,依附件範本(附件1)提出,以英文書寫。另填具「支領教育部及所屬機關補(捐)助及委辦計畫兼任計畫主持人費明細表」(附件2)。
2.校內收件期限:115年2月23日17:00止,請於校內截止期限前將申請應付文件電子檔,送至全球學術合作組<gac@my.nthu.edu.tw>,將視案申請彙總後,送至國立中山大學審查。
(三)補充
獲核定後將由全球學術合作組窗口協助請款、公文結報事宜;執行細節由計畫主持人自理,並皆應配合撰寫結案報告。
貳、移動計畫
(一)計畫期程:配合全校結案作業,最遲應於115年11月15日前返國/邀訪,以利完成差旅核銷。
(二)申請流程
1.參考簡章說明,依附件範本(附件4/附件5)撰寫,另檢附盟校邀請函/證明文件,送至全球學術合作組<gac@my.nthu.edu.tw>。本組信箱收訖電郵時,承辦人會在一個工作天後回傳確認收件訊息。
2.校內收件日期:3月15日、5月1日、6月15日、7月15日,或是經費用完即止。校內初審後即彙整送國立中山大學審查; 盟校可能於一個月內函覆申請結果,請依此推估安排執行期程。
(三)補充
獲核定後將由全球學術合作組窗口協助請款、公文結報事宜;教師執行細節由教師自理,學生經費撥付由所屬系所協助,並皆應配合撰寫結案報告。
參、附件(共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