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捷克教育、青年暨體育部114年提供我國學生赴捷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教育部與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合作遴選名額計18名(180個月)。
二.本校推薦名額:5名。
三.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大學英語免修或全英語授課科目(EMI)成績80分以上者,應檢具相關佐證文件並經就讀學校審核具備前述語言能力。
(三) 須為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即將於114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四) 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就讀之國內大學推薦(學校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四.應繳文件
(一)檢附下列資料一式三份送交全球學術合作組
<請依序排列,同時另存成PDF檔,主旨及檔名請以(捷克獎學金-申請人姓名)寄送全球處學術合作組信箱gac@my.nthu.edu.tw>
1.甄選報名表
2.捷克語或英語語文成績證明
3.獎學金申請表(需進入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檔案繕打,僅簽名部分可手寫,務必親筆簽名。申請者應於申請表中敘明所欲進修/研究之學校系所及領域,該系所領域需與申請者畢業或就讀之大學系所領域相符,建議申請2個學校系所,於申請表中敘明優先排序。電子郵件及郵寄地址務必正確,以供捷克教育部通知核定結果)
4.擬進修/研究機構之入學許可或邀請函影本(係重點審核項目,建議檢附;倘申請表已勾選檢附,務必併附以茲證明;若無,申請表切勿勾選)
5.個人簡歷(至多限A4兩面篇幅)
6.發表著作清單(倘有)
7.讀書/研究計畫(係重點審核項目,請於A4兩面篇幅以內詳述擬就讀之院校、研究領域及目標,研究領域需與申請人畢業或就讀之大學系所領域相符)
8.推薦函2封
9.大學以上最高學位證書影本(倘有)
10.在校學業成績單影本
11.護照影本。
(二) 上述文件編號2至編號10請以捷克語或英語撰寫。
五.本校申請流程:
(一)上述申請文件(含電子檔)於2025年2月11日(二)17:00前送交,逾時不予受理。
(二)將視申請件召開校內審查會議,或逕送教育部。
(三)本案承辦人:
六.相關附件(共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