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意參加本活動,請自行報名參加。*
為增進臺灣青年認識政府僑務工作,拓展國際視野,搭建與僑界之橋梁,並向海外行銷臺灣,以培力僑務青年大使,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僑委會」)持續辦理「114年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 活動內容
- 僑務見習:駐外館處及文教服務中心見習。
- 認識僑社:拜會僑團、僑校(含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僑臺商企業及當地重要僑領、華裔政經學界人士等。
- 特色活動:參加具僑區特色之僑界活動或當地社區重要活動。
- 青年交流:加強與青商、僑青(含FASCA)及留學生等交流。
- 主流參訪:拜會當地政府單位、學校(文教機構)及文化巡禮等。
- 「行銷臺灣」及「僑見創藝」:安排學員向海外行銷臺灣及僑見創藝活動;「行銷臺灣」為透過學員以英語向主流政府單位、學校(文教機構)、僑社等進行簡報介紹臺灣,「僑見創藝」則為規劃融合傳統與現代,結合學員才藝專長,向海外展現臺灣的年輕活力。
- 寄宿家庭:因地制宜安排學員寄宿僑民家庭,體驗當地僑民生活及深度交流(視各地規劃及僑民意願安排,非固定行程)。
- 報名資格及錄取名額
- 報名資格:
-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身分:報名時為我國大專校院(含博、碩士班)在學學生(在職專班除外)。
- 年齡:於114年6月30日時已年滿18歲但未超過30歲。
- 英語能力:具有相當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標準(CEFR)B1等級之英語檢定測驗成績以上者(B2等級以上尤佳);英語檢定測驗成績含下列各款之一:全民英檢【GEPT】、多益【TOEIC】、托福【TOEFL】、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劍橋領思英語檢測【Linguaskill】或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詳附件1英語檢定成績對照表)。如該測驗分有初試、複試等多階段測驗,須各階段均通過,且取得完全通過之成績證明。
- 未曾參加歷年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赴海外參訪見習。
- 錄取名額:
- 本計畫採公開甄選方式辦理,預計錄取84人。錄取學員將分為菲律賓馬尼拉、越南胡志明市、澳大利亞雪梨、美國華府、美國金山灣區、美國橙縣及加拿大溫哥華等7組前往海外參訪見習,每組預計錄取12人。
- 錄取學員肩負有向海外行銷臺灣及僑見創藝之任務,報名者如有才藝專長,得於中文自傳中闡述,如有相關證明及作品集得於面試複審時提交,所提資料將作為甄選及錄取後行前培訓之參考。
- 報名、甄選及分發方式
- 資格審查:
- 符合報名資格者,應至僑委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填寫並上傳以下文件;線上報名系統活動網址:https://gov.tw/RpR.
- 學生證正、反面掃描檔;若學生證為悠遊卡形式,無法證明學生仍在校者,請檢附在學證明文件。
- 英語檢定成績證明(證書或成績單)掃描檔。
- 中文自傳(附件2),請於填寫線上申請表時一併上傳PDF檔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自傳請以A4直式橫書、電腦繕打、標楷體14級字、固定行高22pt、2頁以內撰寫。內容包含:1)就讀學校、系所、姓名、個人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自我介紹;3)國際交流或志工服務經驗;4)個人才藝、第二外語等專長;5)參加本計畫之期望;6)對僑務工作的理解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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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文件經資格審查通過後,方能進入書面初審,交件後不得變更或補件,亦不予退還,請審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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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面初審:以中文自傳為主要評分參考,並參考英文檢定成績擇優晉級面試複審
- 面試複審:
- 於114年3月29日(星期六)舉行,晉級面試複審名單將事前公告於僑委會官方網站,並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 經通知參加面試複審者,應由本人親自到場面試,並出示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正本供查驗,未出示或查驗未通過者,不得參加面試複審;如有英語之外之其他外語能力檢定成績證明、才藝檢定證明或就讀學校之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簽章之推薦函請於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0日(星期四)止郵寄或親送至: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6樓「僑務委員會綜合規劃處」,收郵寄者以郵戳日期114年2月20日(含)前為憑;親送者之收件截止時間為114年2月20日下午5時整。逾期恕不受理,且不接受補件;推薦函信封並請註明「114年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報名推薦函」及「推薦學生姓名」,並由推薦者寄出。才藝競賽得獎證明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面試會場提供評審團參閱。
- 面試複審由僑委會人員及國內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審查及評分。面試時全程以英語進行,每人應試時間為6分鐘,包含2分鐘自我介紹及才藝專長展現,以及4分鐘評審問答。
- 活動地點分發:依面試複審評分進行排名,並依應試者申請表填選之活動地點志願排序,分發參訪見習地點至各組額滿為止。
- 僑委會保有對甄選及分發方式之最終解釋權。
- 錄取通知及資格確認
- 將於114年4月中旬於僑委會官方網站公告錄取名單,並另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者
- 錄取者應於指定時間前自行購買僑委會指定班機之機票,並將訂票紀錄寄至本計畫專用E-mail信箱:summer@ocac.gov.tw,未依限寄送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僑委會即辦理遞補作業,原則遞補至各組額滿為止。
- 錄取學員如因故無法參加行前培訓、海外參訪見習行程或遭僑委會撤銷或取消錄取資格,僑委會將持續辦理遞補作業至各組額滿或114年6月14日(含)截止。
計畫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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