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由本中心與經錄取之華語講師雙方簽署,有中、英文兩版本、各一式兩份, 簽約兩造雙方各執乙份。本中心之計畫由教育部補助、一年一審,故與華語講師 之合約亦採一年一聘。若有意願續任者,且任教之合作學校校方與本中心皆無異 議者,則會續簽一年期之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