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教育部每月會提供一筆錢支持華語講師們在海外的生活,正式名稱為 「生活補助金」,不是「薪水」。此筆費用為實領,在臺灣與合作學校皆不扣稅, 並由國立清華大學(後皆稱本校)於每月月底依華語講師當月到職天數比例計算, 以新臺幣匯至指定合作銀行之帳戶。 合作學校是否提供薪資因合作學校而異;若合作學校提供薪資,則須繳納合作 學校之稅款。 華語講師於合作學校當地之其它所得所衍生之相關稅務狀況,悉依照當地稅 法及法規之規範,並由華語講師自行處理。